關于錯敏詞和個人信息保護審核的通知
各行管部門、各代理機構: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公管辦文件要求,從2023年4月1日起,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檢測指標體系將錯敏詞檢測和個人信息保護泄露作為上傳數據考核的重要內容。公共資源交易數據上傳時個人信息保護不得包含依法不應公開的手機號(如是公開的辦公手機號,需在手機號后標注“(辦公電話)”字樣)、身份證號、金融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請各代理機構信息發布前做好錯敏詞和個人信息保護審核,行管部門認真做好復核,確保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完整、準確、規范。從即日起信息發布被省市公管辦通報的,根據《關于加強招標采購公告公示信息發布內容審核處理工作的通知》(吉政數資源〔2021〕8號)規定進行停CA鎖等處理。
特此通知。
四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