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新舊動能轉換和“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進一步創新項目交易管理服務舉措,取消了“投標報名”環節,積極營造健康有序、方便快捷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
一是取消“投標報名”,讓投標人更加輕松。按照以往慣例,進入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醫療設備采購等項目,交易流程中均存在“投標報名”環節。設置“投標報名”環節和報名期限,由此可能致使投標報名不充分,投標人獲知招標信息較晚而錯過了報名時間。同時,容易泄露潛在投標人名單,易導致串標、圍標、勸阻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等行為的發生。為解決上述問題,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優化了電子交易系統功能,簡化交易流程,取消系統投標報名環節,將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與投標截止時間關聯,投標人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網上注冊后,不需要進行“投標報名”,直接獲取招標文件。
二是加強保密管理,讓報名環節更加規范。將獲取招標文件時間調整為從招標文件發出時間到投標截止時間,在此期間投標人均可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和交納保證金即可投標,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對已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信息的嚴格保密措施,電子交易系統設置3把解密CA鎖,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同崗位工作人員進行保管,經招標人申請、行業監管部門批準后,同時使用3把CA鎖才能進行名單解密。一方面賦予了企業參與競爭的自主權,為企業提供了充分的響應時間,使項目競爭更加公平;另一方面可有效預防串標、圍標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了公共資源交易秩序。
三是注重解決問題,讓評標更加順暢。取消投標報名后,交易中心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了相應的解決措施,關于澄清問題提出時間較晚,需要延遲投標截止時間的問題。推行招標文件編制標準化,分類編制招標文件模板,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投標人提出澄清問題的截止時間。關于投標截止時間前不能確定投標人具體數量的問題。若開標后出現投標人數量不足3家的情形時,可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重新招標、現場變更采購方式等方法,對于競爭不充分的項目可將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適當提前。關于評標專家回避問題。在評標專家抽取前,將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進行解密,對評標專家抽取時實施回避;對于重點項目或特殊項目,可抽取1—2名替補專家。